滨州学院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6-27浏览次数:227

 

 

滨州学院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实行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对于保障我校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扎实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高工委〔201150号)、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滨办发〔2011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服从服务于全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各级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党务公开,着力提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逐步推进,防止形式主义和“一阵风”。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努力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工作不断深入。

5.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务、系(院)务公开和部门、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资源共享、内容衔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上级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要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学年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效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

1.校党委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原则上分为校党委领导班子、学校党总支(直属支部)领导班子、学校全体党员、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等层面

2.党总支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原则上分为党总支领导班子、所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本单位全体党员、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等层面。

3.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原则上分为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本单位全体党员、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等层面。

4.教工党支部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原则上分为党支部领导班子、支部全体党员、支部所在单位全体党员、支部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等层面。

5.学生党支部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原则上分为党支部领导班子、支部全体党员、所涉班级全体学生、全校师生员工等层面。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学校党务公开的目录依照省委高校工委编制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党务公开目录》。校党委分类制定所属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务公开的目录,并报省高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党总支负责制定所属支部党务公开的目录,报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2.实施公开。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各自的党务公开目录进行。校党委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省高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党总支所属支部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经其所在党总支审核同意并报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学校各级党组织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

学校各级党组织根据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确定公开方式

1.适合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开。

2.适合向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方式进行公开。

3.适合向学校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

4.适合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的内容,通过会议、校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

5.适合向社会各界公开的内容,通过校报、校园网、校外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新其他有效方式,更好地方便、服务党员群众。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

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时限,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信访接待日程等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师生群众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视情每学期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所承担的学校学年工作要点以及单位工作计划中规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党务公开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保障党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行的配套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校党委党务公开目录如需变更,由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省高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务公开目录如需变更,报校党委批准,并报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党总支所属支部党务公开目录如需变更,由其所在党总支报校党委批准,并报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学校各级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在事项办结后,应及时将申请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主要通报党组织党内事务、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校党委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发布会、提供新闻采访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布党务信息,为学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提供快捷服务。

(五)信息反馈制度。校党委及其所属党总支(直属支部)设立热线电话,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明确专人收集、筛选、整理党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

(六)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研、督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党总支及其所属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规范严谨、方式是否恰当多样、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效果是否实在明显等。

(七)监督员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分别聘请党员作为本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监督员,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提出合理化建议;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党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八)考核评价制度。校党委将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作为该党总支(直属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考核以及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制定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适时组织党员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九)舆论宣传和监督制度。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成功经验应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十)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党总支及其所属支部、直属党支部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经费要纳入年度预算,以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929日前)。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和市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觉悟,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1930日前)。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分别制定具体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做出具体安排。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实施方案和党总支所属支部的实施方案、公开目录进行审核、批复、存档。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101日至1020日)。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审核批复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及其所属党支部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并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务求实效。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11021日至31日)。各党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充实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巩固提高。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进一步提升全校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在完善提高阶段结束后,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校党委文件印发执行。

七、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学校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党务公开各项配套制度,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加强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等。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纪委承担牵头任务,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查处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等问题。党委办公室负责指导有关党的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内容的公开,开展党务公开理论、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建议,起草相关文件。党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等内容的公开,明确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程序,健全相关制度。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思想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学生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

学校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具体抓好本级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努力把中央和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市委以及校党委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使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