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向阳同志在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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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
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六个着力、六个切实”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努力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一是严守政治纪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事关方向、事关原则的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旗帜鲜明,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党中央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二是注重真抓实干。面对国际国内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艰巨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正确看待、沉着应对,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想好自己的法,办好自己的事。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重实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多抓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多做优化环境、吸引外资的工作,力争每年都能培育一些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发展亮点,都能办成几件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三是坚持艰苦奋斗。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精简经费开支,对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确保将财力用在保工资、保民生、保项目建设上,以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四是保持清正廉洁。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决做到谨慎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要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积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着重抓好中央纪委确定的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五项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超越职权插手具体建设项目,不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搞权钱交易,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扎实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要认真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抓教育使干部不想腐败,抓制度使干部不易腐败,抓监督使干部不能腐败,抓惩治使干部不敢腐败”的工作思路,以领导干部“十廉工程”和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十项机制”为载体,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一要切实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反腐倡廉教育是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教育,进一步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勤奋的精神、实干的劲头、开拓的勇气、有为的追求。二要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要注重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预防腐败力度,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要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等各项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要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三要切实增强监督的制衡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防止腐败的关键。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继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扎实开展对中央、省、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支援灾区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要重点督促和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四要切实增强惩治的威慑力。坚决惩治腐败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手段。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对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决不手软。要注意总结查办案件工作经验,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办案的质量和工作水平,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改善民生既是一个社会建设问题,也是一个政治责任问题。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实打实地抓,实打实地干,决不能当口号。一要强化为民意识。当前,个别地方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有些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使矛盾逐渐积累,往往出现激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和群众观点,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二要切实关注民生。要紧紧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要围绕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目标,着力解决物价、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扩内需保增长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利益、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健全为民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好“民主议政日”、“联合接访日”、“社情民意日”活动,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特别要注意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问题,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容易解决的问题变成老大难问题,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的,要从严惩处,决不姑息。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去年11月,省委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从测评情况来看,群众的满意度也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