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为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强校”建设步伐,促进学年工作要点(滨院党〔2009〕80号文)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校党委、行政的安排部署,学校办公室、监察室拟对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二、督查内容
按照《滨州学院2009—2010学年重点工作安排表》,对责任单位在2009年11月底以前应该完成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共涉及25个单位、194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室10项、纪委9项、组织部22项、人事处14项、宣传部12项、学工处6项、审计处2项、保卫处5项、团委6项、工会5项、教务处22项、招生就业处10项、实验设备处11项、图书馆2项、科研处15项、学报2项、飞行学院5项、孙子研究所4项、数学系3项、继续教育学院4项、远程教育学院4项、外事处3项、后勤处9项、财务处6项、基建处3项。
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1。
三、督查办法
学校办公室、监察室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系(院)、部门进行检查,了解各责任单位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查看工作完成情况的记录;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的,逐一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1、与责任单位的联系人座谈,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填写《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表》;
2、查看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有关记录;
3、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效果评价;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准确表述进展情况;对尚未完成或没有开展的工作,说明原因。
五、督查工作要求
对学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是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在于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请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督查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各责任单位的重点工作联系人,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分门别类地如实填写《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表》,确保督查情况真实有效。凡重点工作联系人因公外出的,请责任单位的领导确定一位联系人,以配合督查工作。
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表
办公室、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