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台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11-05浏览次数:202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我校于近日出台了《中共滨州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着力构建更加公开、民主、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及时限、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对我校党务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学校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据规定不宜公开或者不能公开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和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及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要求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党务公开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基本程序办理,采取会议、文件、通报、简报、校报、校园网、校外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时限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在出台《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滨州学院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滨州学院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滨州学院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滨州学院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宣传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