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院办〔2012〕13号
关于印发《滨州学院党务公开
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系(院、部)、部门:
《滨州学院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已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办公室
滨州学院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需要全体师生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三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五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
(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附件:滨州学院党务公开申请表
附件
滨州学院党务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党员 、 群众 | 姓名 | | 工作单位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地址 | | 公开类别 | | |||
单位 | 名称 | | 联系人姓名 | | ||
联系人电话 | | 公开类别 | | |||
单位负责人 | | 职务 | | |||
联系地址 | | 公开类别 | | |||
申请公开范围、 方式及时限 | | |||||
申 请 公 开 内 容 | 申请人或单位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 |||||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意见 | | |||||
党组意见 | | |||||
注:公开类别是指依申请或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