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年工作要点落实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11-27浏览次数:596

关于对学年工作要点落实及党的十八大

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系(院、部)、部门:

为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全面完成学校学年工作要点安排的本学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学校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学校领导要求和工作安排,学校纪委、办公室、宣传部拟于12月上、中旬对各系(院、部)、部门本学期工作要点落实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212120

二、督查内容

1、《滨州学院20122013学年工作要点》(滨院党〔201269号文)中本学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2、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

3、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查办法

本次督查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121-10日)。请各系(院、部)、部门对照滨院党〔201269号文中确定的学年重点工作,仔细梳理本学期应完成的任务,填写《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点工作督查表》(见附件),撰写本单位重点工作自查报告,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效果评价;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准确表述进展情况;对尚未完成或没有开展的工作,说明原因。《督查表》和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1210日下午5之前报纪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纪委邮箱(bzxyjw@sohu.com)。

第二阶段:督查组检查(1215-20日)。学校纪委、办公室、宣传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系(院、部)进行检查,召开部门负责人方座谈会,与责任单位的联系人座谈,了解各责任单位本学期重点工作的落实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并查看工作完成情况的有关记录;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的,逐一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1220-25日)。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工作情况汇总、整理、写出督查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督查工作要求

对学年工作要点落实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是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在于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请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督查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各责任单位的重点工作联系人,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分门别类地如实填写《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表》,确保督查情况真实有效。凡重点工作联系人因公外出的,请责任单位的领导确定一位联系人,以配合督查工作。

 

附: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点工作督查表

 

纪委、办公室、宣传部

20121127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点工作督查表

单位

应完成工作任务

已完成工作及其

效果评价

正在进行的工作

及其进展情况

未完成或未开展的工作及其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