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2015.5)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6-08浏览次数:37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工作,现就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孙明亮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456月期间,滨城区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明亮在操办其儿子婚宴时超范围宴请宾客。孙明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超范围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2、曹同辉公车私用问题。201412月,博兴县体改办驾驶员曹同辉私自驾驶公车回家办理私事,曹同辉被博兴县体改办辞退,博兴县纪委责令县体改班主任温明写出书面检查。

3、焦其开违规收取礼金问题。邹平县魏桥镇北韩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焦其开违规收受礼金。20153月,焦其开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4、尚树民公车私用问题。20152月,滨州经济开发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城管监察执法大队队长尚树民私自驾驶公车回家处理私事。20153月,尚树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5、史增军公车私用问题。20151月,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综合部驾驶员史增军私自驾驶公车到医院看望病人。20153月,史增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写出书面检查,公车私用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零容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扎实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