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者:侯庆军发布时间:2016-10-24浏览次数:2370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二、负责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检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学校决策部署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校党委实施办法情况。

四、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按照权限受理处置师生群众检举举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五、负责监督检查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置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

六、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向有问责权限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七、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廉政文化活动。

八、负责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学校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九、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